澳大利亚现行商标法主要基于1995年10月17日颁布,2015年2月15日修订的《商标法》,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英语。澳大利亚商标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澳大利亚是《巴黎公约》《商标法条约》《WIPO公约》《尼斯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故商标既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澳大利亚,也可以直接向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
注册澳大利亚商标的条件 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理人/代理机构的经常居所或营业所必须在澳大利亚或新西兰 且申请人拟将该商标应用于申请的商品和/或服务。 澳大利亚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其它资料 拟申请注册的商标(例如:以图形或文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商标的图样;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录音) 文件资料 拟申请注册商标适用的商品和/或服务清单以及相关的类别编号 付款明细 证件资料 申请人主体信息和联系方式(包括邮寄地址) 澳大利亚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检索 文件准备 提交申请 商标受理 商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