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相比于中国的商标驳回,区别在于韩国没有部分驳回,一旦下发临时驳回,申请人必须进行答复。如果不答复,即便该驳回仅针对部分指定商品,最后也会导致整个申请全部无效。
韩国商标驳回的原因分析 申请商标不具备显著性 违反了禁注禁用条款 存在在先相同/近似商标 韩国商标驳回复审的所需资料 如委托代理机构,还应有委托书 《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 针对韩国专利厅的《意见提交通知书》即驳回理由阐述相应的复审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收到韩国商标驳回复审通知书后,还需要做什么? 接收驳回通知书 提交证据材料 受理 下发复审决定 注册商标并下发证书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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