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保护发明专利的法律起源可追溯到1908年,在朝鲜时代的后期,韩国首次通过颁布法律建立了专利制度。1961年的发明专利法,作为现代韩国发明专利法的前身,已经过多次修改,包括1990年的全面修改。韩国发明专利法最显著的变化在于发明专利期限调整和发明专利医药品审批链接。根据韩国特许法规定,发明专利权从专利登记起开始生效,至专利申请日起二十年终止。
韩国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 产业实用性 新颖性 创造性 韩国发明专利的申请途径 01 02 韩国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形式审查 请求审查 实质审查 决定授权登记 见证签注册并公告 韩国发明专利的申请途径及所需资料 巴黎公约途径 1)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及PCT请求书或已公布的PCT申请小册子; 2)国际检索报告; 3)按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提出的修改过的权利要求(如有); 4)国际初审报告,按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修改的申请文件(如有)。 申请人一般需提前2-3个月确定向KIPO局申请并委托代理机构启动翻译和文件准备工作。 专利合作条约( PCT)途径: 1)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及PCT请求书或已公布的PCT申请小册子; 2)国际检索报告; 3)按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提出的修改过的权利要求(如有); 4)国际初审报告,按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修改的申请文件(如有)。 申请人一般需提前2-3个月确定向KIPO局申请并委托代理机构启动翻译和文件准备工作。巴黎公约途径
专利合作条约( PCT)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