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外观设计采用单独立法,最早创建于1961年。在至今50余年的历程中,为了适应国内高速发展的设计水平、满足申请人的多样化需求,韩国的外观设计相关法规历经多次修改,逐渐形成了本国特色。韩国按照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类型采用实质审查和无审查两种模式,二者专利权效力相同。
韩国外观设计的申请途径 韩国外观设计的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形式审查 请求审查 实质审查 决定授权登记 注册并公告 申请途径及所需资料 巴黎公约途径 1)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及PCT请求书或已公布的PCT申请小册子; 2)国际检索报告; 3)按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提出的修改过的权利要求(如有); 4)国际初审报告,按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修改的申请文件(如有)。 申请人一般需提前2-3个月确定向KIPO局申请并委托代理机构启动翻译和文件准备工作。巴黎公约途径
直接向韩国提出申请途径